去年5月国家出台“国六条”政策,其中“90/70”的规定对市场产生很大的影响。一年多时间过去了,具体到北京市的一些中小户型项目,实际运作情况如何?出现了哪些需要重视和解决的问题?购房者的反应如何?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近日从以中小户型为主的“旭辉·奥都”了解到的一些情况值得关注。
购房者为何退房?
“当时我帮朋友看房子时,售楼小姐一再告诉我这是住宅,而且带我看的样板间也是两居室的住宅,谁知道交完房款准备签合同时才发现,原来合同上写的是办公楼,我无法接受,就来要求退房。”8月30日上午,在北京市朝阳区“旭辉·奥都”售楼处,正在同售楼人员协商退房事宜的购房者张先生这样告诉中国经济时报记者。
据张先生介绍,位于北京市朝阳区立水桥东南侧的房产项目“旭辉·奥都”,因为他看中了其产品主要是以面积从40至90平米不等的一居、两居为主的中小户型,才决定要买,没想到后来才知道“旭辉·奥都”是办公楼立项,建成的是“住宅楼”,而且在其购房的过程中,售楼人员从始至终都没告诉他这是办公楼或商业楼项目,直到交过房款拿到合同后才发现自己买的并非纯住宅楼,而是办公楼,发现有问题他就没签合同。
张先生还说,由于自己是帮朋友买房,而且当时已经告诉朋友买的是住宅楼,如果合同上签的是办公楼,且不说以后会不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就是现在他都无法向朋友交代。
记者在售楼处现场看到“旭辉·奥都”的预售许可证,编号为京房售证字(2007)181号,发证时间为2007年6月3日,土地用途为综合,使用年限是50年,批准预售部位是1#—10#办公楼、12#—16#商业楼。
“上次我来他们已经答应让我今天过来给退房,今天我来了又突然改口说老板不让退了。”张先生向记者表示,如果售楼人员当时就告诉他这是办公楼或商业楼,他绝对不会买。
随后,记者跟随张先生来到营销总监郭女士的办公室,郭总监向张先生解释道:“旭辉·奥都”申请的是综合用地,现在建设的是办公楼和公寓混用,而且是有底商的,宣传的时候也说是办公楼(公寓式)。
对于张先生提出的退房要求,郭总监表示无能为力,并建议张先生去找客服。客服部经理助理王女士接待了张先生,表示会考虑向管理层反映相关情况,并要求张先生提交书面退房申请。
记者随张先生出来后致电北京市建委,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像张先生这样的情况,如果当时售楼小姐确实向其宣称是住宅的话,那么就涉嫌隐瞒事实欺骗客户了。
后来,记者佯称购房者再次来到售楼大厅,一位售楼小姐明确表示,该项目就是住宅楼。当记者针对预售许可证上写的办公楼等事项提出质疑时,该售楼人员又表示该楼盘是办公楼立项,实际建的是住宅。记者提出要看购房合同,售楼小姐称没有交房款是没有资格看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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